据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两批进口葡萄酒瓶身标签上印有“ORGANIC”(即有机)字样及国外有机标识图案,但进口企业未能提供经国家认监委批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机产品销售证、认证标志及产品标识等证明材料,经调查,该批产品未取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
根据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判定该批货物标识不合格,并通知企业将货物存放于指定储存场所,督促其对不合格的进口葡萄酒标识进行整改处理,产品不得作为有机产品进行宣传营销,要求其在整改完成前不得销售使用。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有机产品时,可观察货物标签、包装上是否标注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或根据“有机码”登录国家认监委的中国有机认证公共服务专栏输入查询,也可直接向商家索取购买产品对应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有机产品销售证等认证资料,保证货物种类与有机产品认证资料一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