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卫生局19日指出,10月下旬接获民众自行送验“耆盛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枸杞王”检出农药残留,随即派员抽验,于11月12日检验结果检出残留农药,项目包括亚灭培(Acetamiprid):1.95ppm(规定标准:0.1ppm以下)、待克利(Difenoconazole):0.26ppm(规定标准:不得检出)、欧螨多(Propargite):0.08ppm(规定标准:不得检出),因亚灭培残留农药超标近20倍,卫生局随即于“食安联合查缉项目”提案查缉。
查缉小组稽查时,调阅该产品原料最近一次向“信成股份有限公司”进货为今年(2013年)9月17日,耆盛公司自称该产品有效期限为1年,故推算该批产品有效期限应为2014年9月16日,现场成品之有效期限却为2014年11月8日,涉嫌窜改有效期限,依法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缉小组现场另外发现耆盛公司所贩卖小苏打粉,进货25公斤装碳酸氢钠,该公司擅自分装小包装出售,因小苏打粉系属于食品添加物,擅自分装已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也未依规定标示“食品添加物”字样,依法可处3万元至30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及应于期限内回收改正。
新北市卫生局说,该公司贩卖“100%天然芝麻粉”产品外包装标榜“100%”,但该产品原料未见任何相关标识,疑有夸大不实及易生误解,依法可处4万元至20万元罚款。卫生局并将查获事证后续移检警机关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