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上述两公司之间互相卖味精这本就可疑的关联交易中,往往莲花味精要支出大额的预付款,而对天安食业的销售却要以应收账款形式挂账。一来一往之间,关联交易的预付和应收账款客观上就形成了天安食业对莲花味精的资金占用,这对于资金本就紧张的上市公司来说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关联交易必要性被质疑
库存高企仍继续采购?
10月21日,有媒体以《莲花味精欲说还羞的关联交易或是暗中输送利益》为题发表文章质疑莲花味精与天安食业的关联交易中或涉嫌利益输送。
该文指出,莲花味精2009年至2012年,公司向天安食业采购味精分别为3.64亿元、3.65亿元、4.42亿元、3.82亿元。与此同时,莲花味精2009年至2012年库存额分别为3.72亿元、3.91亿元、3.48亿元、2.80亿元,每年都有大量库存积压。从库存变化角度看,莲花味精实在没有必要向天安食业采购味精。但为什么大额采购还在持续进行呢?究其原因很可能是利益输送。
翻阅近两年的年报可以发现,莲花味精不仅每年都向天安食品大额采购味精,而且也每年都向天安食品出售味精。
对此,莲花味精在年报中的解释都是:为形成规模采购效益,充分降低食业公司的采购成本,公司对于食业公司需要的部分原辅料统一采购后,以市场价销售给食业公司,且公司向食业公司销售和采购是不同规格的味精。
然而,有投资者质疑,工信部今年7月25日刚刚公布了首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莲花味精名列其中,此次淘汰产能总体约占该公司现有生产能力的20%,而且莲花味精自己也承认产能严重过剩。那么莲花味精为什么不利用自己的产能生产味精替代向天安食业采购的那部分?难道自己生产的成本会比采购还高?为什么宁肯自己淘汰过剩的产能,且甘心忍受产品积压还要去大额采购天安食业的味精?
10月22日,莲花味精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采购天安食业的味精属于合理利用关联方的生产资源,不准备对媒体的质疑发布澄清公告。当被问到为什么自己产能过剩还要采购关联方的味精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从天安食业采购味精的成本比莲花味精自己生产的成本低。
应收应付厚此薄彼
经营性占用资金不严重?
天安食业到底是何方圣神?莲花味精只是占其49%股份的二股东,上市公司为何又偏偏对其格外关照呢?
相关资料显示,天安食业是莲花味精持股49%的参股联营公司,主营业务为味精及相关副产品、饲料、肥料的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与莲花味精的业务高度重合。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天安食业51%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与此同时,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还是莲花味精的第二大股东,天安食业属于莲花味精参股的联营公司。
本报记者在翻阅莲花味精近两年年报时发现,在莲花味精与天安食业互相买卖味精的关联交易中,往往莲花味精要支出大笔预付款,很少拖欠天安食业的货款,但是莲花味精对天安食业的销售收到的货款却很少。
以2012年为例,年报显示,莲花味精当年向天安食业销售味精和材料总计3,331.9万元,销售热力和水电4565.5万元,向天安食业采购味精38,168.2万元。但是莲花味精对天安食业的应收账款为1598.5万元;其他应收款486.4万元;预付账款4346万元。莲花味精对天安食业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仅分别为150万元和100.5万元;对天安食业的预收账款也仅为4.7万元。
同样是采购味精,莲花味精向天安食业采购虽然数额更大但所欠货款却很少,同时还要提前支付大额的预付账款;但是轮到天安食业向莲花味精采购时虽然采购数额不大却有大额的欠款,而且所支付的预付账款却微乎其微。
一位北京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同样的采购,为何待遇上的差距就这么大呢?这种关联交易的欠款严格意义上说也属于关联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此外,据媒体报道,2006年到2011年的五年间,莲花味精总共向天安食业无偿提供资金高达27.8亿元之多。
然而,貌似财大气粗的莲花味精资金却并不富裕,2013年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莲花味精账面上货币资金仅有11,299.9万元,资产总计281,637.1万元,负债合计203,006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2.08%。
对此,上述莲花味精证券部工作人员称,天安食业对莲花味精的欠款不属于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款又不是长期占用,对莲花味精这样的大企业来说4千多万元资金数额不大,没必要死抠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