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贴牌生产,在中国非常普遍。此外,目前在市场上非常普遍的片剂、胶囊、口服液、冲剂等保健食品,也可能被严查。
2012年,引发社会关注的“螺旋藻涉铅”事件,即是起因于“低价贴牌生产”和保健食品“蓝帽”批准文号的买卖。国家食药总局拟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其以片剂、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形状生产销售;禁止营养补充剂宣称有保健功能。“凡声称保健功能的上述产品,须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和销售”。
同时,国家食药总局正在征求意见的《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要求,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不得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禁止保健食品使用具有描述性或者欺骗性夸大宣传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