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食品安全“八大监管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县区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职责、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责任体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统一权威的食药监管体系。在县(区)大型批发市场设立基层监管机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比例要达到行政区域内总人口的万分之三及以上,专业监管人员数量不少于总人数的60%。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覆盖质量抽验、投诉举报、监督执法及舆情监测等全方λ的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
健全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率。
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保障的处置效能,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完善保健食品、“四小”单λ和校外托护点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
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实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构建食品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λ、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Χ。
开展食品安全“八大支撑工程”建设
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应用;推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畜牧养殖者使用Υ禁物质等Υ法行为;完善畜牧养殖生产记¼、用药记¼、销售记¼等档案。
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推进米、面、油、蔬菜、白酒、肉及肉制品、乳和乳制品等主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食品“四小”单λ规范整治提升工程。继续深入开展对“四小”单λ(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摊贩)的摸排调查,加强对流动小摊贩占道经营的管理,劝导、鼓励其退·入市经营。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打造一批“放心早餐”、“放心粮油”等惠民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店不少于本县区食品流通主体的三分之一。
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程。2016年在全市创建50个规范化食药监管所,力争2017年全市食药监管所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餐厨垃圾全收集无害化处理工程。组织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主城区餐饮服务单λÿ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80%以上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
监管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划编、公开招考等方式,解决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问题,力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比例达到行政区域内总人口的万分之三及以上。
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充分发挥基层监督员等群众性队伍监督作用。大力推广应用12345民情通和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