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血豆腐在夏天变质,明知会致癌仍向储存血豆腐的水中添加甲醛。经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近日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孟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4年底,孟强开始在陕西省西安市做起了血豆腐批发生意。他从西安一家农副产品公司批发血豆腐,以85元一盒的价格进货,再以100元一盒的价格卖给蔬菜批发市场内几家卖血豆腐的销售点。2015年6月入夏后,天气越来越热,血豆腐放一天就会变味。孟强从网上看到,有人在存放羊血的水中加入甲醛就可以延长保质期。于是他如法炮制,将自己销售的牛血豆腐盒中的水放掉后,再将兑好的甲醛水倒入盒中,送往各销售点。同年8月26日晚,孟强到蔬菜批发市场送牛血豆腐时,被警方查获,食药监局从查获到的血豆腐中检测出甲醛成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孟强在食品销售、储存过程中添加国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出卖获利,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当庭自愿认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