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过程中,梁伟发表示,佛冈县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能做到这个程度相当了不起,建议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
调研组一行到清远市佛冈县进行实地调研,先后深入汤塘镇食药监管所、佛冈县金鲜美粮油食品公司、清远市加多宝草本植物科技公司、佛冈县市场服务中心开展调研工作。
在调研过程中,梁伟发对当地食药监局派出机构工作情况、食品材料源头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企业食品原材料把关和政府监管工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在梁伟发看来,食品安全是老百姓的生命,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企业要靠安全保证质量,靠质量打开市场。
“佛冈县政府要继续保持‘严是爱、宽是害’的态度,进一步帮助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梁伟发说。
已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在佛冈县政府召开座谈会上,佛冈县副县长范辉煌作了佛冈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范辉煌介绍,2014年至2015年,县领导连续两年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县政府的十大民生实事,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佛冈县政府通过与各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单位,各镇政府与村(居)委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镇、各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起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县、镇、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据悉,2014年至今,佛冈县共开展食品抽检716批,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为100%,总体合格率为92.8%。从抽验检验情况评价,佛冈县的食品总体质量安全情况是良好的,未发现对农产品违法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现象,对521个农产品进行送样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率99.8%。
对此,梁伟发表示肯定,同时他建议佛冈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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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30万元
近日,佛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佛冈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奖励分为三个等级,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可达到30万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佛冈县政府设立县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由县食安办负责管理,鼓励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实施举报奖励。
根据办法,本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制售含有违禁成分的食用农产品投入品的;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及肉类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生产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的,伪造产地或者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冒他人注册商标等11种类型。
记者了解到,举报奖励要符合违法案件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人,并且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原则。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案件,在结案后能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如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也给予奖励。为保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渠道的畅通,相关部门提供了包括来访举报,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举报,以及其他途径等举报方式,市民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