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当真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全球征集律师”意义何在?
19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构成侵权,赔偿广药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并停止使用、销毁所有涉嫌侵犯王老吉红罐装潢产品,停止刊登涉嫌侵权广告。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最高法院。并且在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还加多宝一个公道,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发起了全球律师征集活动”。
“我们全球律师的征集活动是希望能在法律准备上有一个更准确和充裕的状态,是一种加固和集思广益的作用,希望能全方位地为加多宝提供意见和策略,不仅针对目前的诉讼问题。”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
看来仅仅中国的律师已经不能满足加多宝的法务需求,需要“全球总动员”来帮助加多宝解决法律问题。那么,国外的律师可以在中国执业吗?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德国马普所法学博士吴一兴在接受新华食品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只有持有中国执业资格的律师才能以律师身份在中国从事相关法律业务,因此针对个案聘请外国律师直接从事诉讼是存在资格障碍的。
如果不可以直接执业,那么单纯的聘请国外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是否具有参考价值呢?对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燕表示,在某些法律领域,例如反垄断案件的审理,由于大量规则是从国外借鉴过来的,司法也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国外律师的一些观点或者经济学家的论著,其法律教益对我国司法审判工作是有裨益的。但是在知识产权领域,由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具有非常明显的地域性,国外专业人士的“意见和策略”,对于国内案件的审理,并不具有很大价值。
张燕还指出,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和力度还是处于比较好的状态,各方面的法律机制都在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并没有出现特别偏向于原告或者被告的情况。
冯志敏称,后续会在官网公布相应的征集细则。“我们不设预算和上限,只要有用有效,钱不是问题”。看来,财大气粗的加多宝并不在意中国的法律是否许可国外律师能否在中国执业,也不在意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性,而是打着“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的旗号“为民请命”,“钱不是问题”,或许,加多宝的潜意识里,钱能解决一切问题,包括他们想要的“公道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