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首席专家应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问题,积极收集和追踪食品安全信息及发展动态,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专业信息和建议,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等。首席专家还应当带头保守工作秘密,不得以首席专家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重要作用,我国将在卫生计生系统设立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已向各地发布了《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做好首席专家的遴选和管理工作。首席专家将实行聘任制,分国家级首席专家和省级首席专家。原则上每省(区、市)聘任1名省级首席专家,地市级以下可根据需要设立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