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记者注意到,根据青岛环保部门公布的信息,青岛崂特啤酒有限公司排放的水染物氨氮、COD浓度分别为15.2mg/L、66mg/L,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4倍、0.32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崂山分局处以罚款654元钱。
青岛崂特啤酒有限公司创立于1994年11月,现有生产能力10万吨。
微博发出后,立即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网友纷纷表示罚款数额太少,希望环保局能把罚款如何计算出来的公开一下,让大家对法律规定有个认识。
19日上午,青岛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齐鲁网记者,罚款数额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确实不多,但是是根据企业的违法程度和法律规定严格做出来的。他表示,事实上对企业的罚款只是处罚措施中的一项,同时该企业还被要求限期整改,环保部门也会继续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
针对网友质疑,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崂山分局微博回应称,此事正在汇报,让相关科室尽快做出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