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兴药业有限公司是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资外方,在王老吉的股权中,同兴药业和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广药”各占48.0465%,其余3.097%的股权由自然人持有。双方的合资期限10年,至2015年1月25日止。
同兴药业方面表示,中港企业双方合资是基于共同致力于发展壮大和创新王老吉老字号品牌的共同目标。同兴药业是在中方承诺将王老吉商标转入合资公司并将合资公司名下的厂区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确权,而斥巨资入股的。合资初期,同兴药业主管经营,在不足18个月内,王老吉公司营业额增长148%。从2005年到2010年期间,年平均销售收入以33.49%的速度增长;年平均利润率增长也保持在12%以上,但广州药业方面却一直未履行转让王老吉商标的承诺。
同兴药业称,从2012年7月始,广药,也就是现在的白云山股份公司完全放弃了合资公司设立的初衷,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单方使用总裁及法人公章的权力,致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陷入僵局,导致经营利润大幅下滑,股东连续两年没有得到分红。同兴药业对此多次致函白云山股份有限公司寻求解决方案,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为此,同兴药业发表声明称,将不同意延长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不再续签合资合同,同时将启动司法程序维护股东权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起诉书中,同兴药业表示,王老吉的实际情况已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解散条件。如果同兴的诉讼请求得到法律支持,那么一直以来嘴上官司不断的王老吉将就此消失,成为一个历史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