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红名单还是黑名单,其最终目的都是希望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和引导作用,为消费者用脚投票提供依据,创造条件。如果落实执行得好,必将在推动食品安全生产,营造食品安全环境,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价值和作用。
但在笔者看来,要想让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还必须做到关键的两点:一是保证红黑名单信息的真实性,二是对红黑名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先说红黑名单的真实性问题。对于上了食品安全红榜的企业和商家,可以相信其信息的真实性不会有太大问题,因为这本身就是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一个最好广告,企业自然希望上榜的信息越详细越好,比如企业的名称、产品的名称、企业的地址、规模等。
但是对于上了黑名单的企业或商家,按照我们以往的经验,却可能会发生信息不全,隐瞒信息,甚至是编造虚假信息的情况。因为一旦企业上了食品安全黑名单,不但是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一次沉重打击,而且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选择,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那么为了尽量减少上榜黑名单的负面影响,企业必然是希望黑名单上的信息越少越好,越模糊越好。比如以前一些被曝光的问题企业和商家,往往以“某某公司”“某某酒店”“某某牌的火腿肠”等来公之于众,这样的曝光,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曝光的目的和意义。所以如何保证食品安全红黑名单信息的客观真实性,是红黑名单制度能否成功的关键。
现在再说红黑名单的动态化管理问题。一些被曝光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家,在自己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以后,为了减少影响,挽回损失,采取的措施不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而是采取更名换号的办法,不但给企业换一个新名字,而且把其旗下的产品也换名字,换包装,甚至连企业地址也换一个新的,以此来抵消曝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样一来,对消费者势必产生很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而对企业真实信息最为了解和掌握的,无疑还是政府有关部门。所以要对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实行动态化管理,企业更换信息,黑名单上就更新信息,要让消费者看到你的“真身”是谁。只有这样,才能对企业商家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注重食品安全。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