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进口商,若每年进口少于10万短吨的纸品及纸质包装,将于该财政年度自动获得豁免。若企业在之前的推广年度进口10万短吨以上的受规管产品,但能够证明于本年度的进口量会少于10万短吨,也可以向委员会申请豁免证书。该计划适用于以下纸品及纸质包装:
有涂层或无涂层的印刷纸、书写纸和相关纸张,包括热感纸,但不包括无碳复写纸。这些纸张最终会用于印刷、书写及其他沟通用途,如文件夹、信封、目录、杂志及小册子。
粗糙未漂白、半漂白或完全漂白的包装牛皮纸,最终用于制造食品杂货袋、多层袋、蜡纸及其他产品。
用于制造瓦楞纸箱、载货容器及相关产品的箱板纸。
固体漂白牛皮纸板、再生板及未漂白牛皮纸板等纸板,最终用于多种终端用途,如折叠盒、食品和饮料包装、管、罐、滚筒以及其他杂项制品(纸板不包括建筑相关产品,如石膏板饰面及面板)。纸巾、新闻纸及加工纸未纳入计划范围内。